近日,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,男子张某因发现妻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而情绪失控,持刀刺伤对方,导致重伤二级。法院经过审理,考虑到其自首、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因素,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。
案情显示,2026年5月12日,张某因怀疑妻子赵某出轨,驾驶车辆跟随妻子。在晚上,当他目睹妻子和刘某在车内的亲密行为后,张某愤怒之下用工具砸坏了车窗。随后在刘某试图驾车离开时,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刺向刘某的胸部,导致刘某重伤。
事发后,张某在现场等待警方到来,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,构成自首。其家属随后与被害人协调,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。在审查起诉阶段,张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协议。经过司法局评估,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造成负面影响。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因自首、认罪和积极赔偿等情节,可以从轻处罚。考虑到被害人在事件激化中也有大过失,法院决定酌情减轻张某的处罚,同时因持刀伤人情节适度加重。 qy球友会
最终,舞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。如对判决不满,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天内向上级法院上诉。